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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农报〔2022〕4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2-02-22 来源: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2021年,我局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局党组中心组分别在2021年6月、7月、8月、9月、12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二)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制定《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六稳六保”工作,认真实施离贺(桂)报备制度,做好全局干部职工接种新冠疫苗工作,目前我局接种率已超90%。

  (三)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一是制定《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二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举办4期局领导班子成员学法讲座,举办3期干部职工学法讲座,出版了4期法治宣传板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并使参考率、合格率都达100%;组织干部职工进村下乡,到田间地头对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四是我局负责人积极出庭2021年的111个行政案件,严格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五是聘请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六是对《贺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9个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对1个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制定《中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等廉政文件。二是定期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和科级领导干部集体约谈会。三是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2021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42件,其中主办建议为16件,协办建议为26件,已按要求全部办理完成。四是制定并公开局权责清单。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将制定的政策文件、政务动态信息、执法信息等653条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上。

  (四)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认真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三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四是认真归集电子证照。五是继续深化政务服务“简易办”异地办理模式改革。

  目前,我局共有11个事项落实了“证照分离”,13个事项推行了告知承诺制;共建立28个电子证照目录,汇聚3个电子证照信息;共有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区通办;共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个,《生猪定点屠宰证》1个,行政许可办结率达100%,评价率达100%,评价满意率达100%。

  (五)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参与制定了《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贺州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农规〔2021〕1号)等2个规范性文件,并按时到市司法局备案。

  (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制定的9个重大行政决策文件都认真按照决策调研、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市共化解土地纠纷45例,其中县级2例,乡镇23例,村级20例。

  (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我局已在2020年完成农业行政执法改革。

  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每人均配备电脑1台,共有执法记录仪14台,照相机4台,笔记本电脑7台,便携式打印机4台,手电筒19把,执法行李箱4个,无人机1台,对讲机4台,望远镜2部,录音笔3支,摄像机1台,趸船1艘,执法艇1艘,执法车5辆。

  2.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我市各级农业农村执法部门加强监管,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涉农违法行为,大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据统计,2021年,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9237人次,开展检查工作3664次;立案108起(移送公安案件23起),其中,种植业立案29起、畜牧业立案23起(移送公安案件3起)、渔业立案24起(移送公安案件20起)、农机立案32起,罚没款42.07466万元,没收假劣农药2077公斤、私宰肉3066公斤、假劣兽药56.3公斤、渔获物40公斤、三无船舶2艘、电捕鱼器具37套。

  (九)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联合市司法局开展执法监督。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贺州市司法局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加强对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农资、渔政等方面的执法监督。三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农业农村系统16卷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推选3卷案卷到农业农村厅进行评选,通过评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及时换证。按要求对4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更换,确保持证上岗。

  二、亮点

  一是用活法律顾问。确保法律顾问的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二是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合执法效果显著。三是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在农业农村领域进行执法监督,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建设上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总体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建设法治的高目标高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加强;二是极少部分执法人员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

  (一)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好“八五”普法、法治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层级监督机制。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四)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魏书出,联系电话:5279913、13978423636)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印发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zcwj/t111465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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