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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15 来源: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崇川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通州湾示范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2022〕11号)以及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安排,决定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省安委会部署的50项检查重点、农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实际行动和过硬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结束。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各地农田建设条线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做到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

  (一)组织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聚焦农田建设管理全领域全过程,细化制定大检查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各项目乡镇、各参建单位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范围、重点主体、重点环节加密检查频次,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各县(市、区)要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自查的督促指导,在查深、查准、查实上下功夫,杜绝死角、不留盲区。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组织专项检查。各县(市、区)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综合突击抽查、现场检查、明查暗访、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督促基层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走深走实。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道路交通、开挖渠道和基坑、在建库房和泵站、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农村房屋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组织督查。结合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原有的挂钩指导联系工作机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和现场,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也可与日常工作结合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对典型问题或具有普发可能的安全隐患,各地各单位要主动举一反三,加强面上排查和整改,市局将视情在全市通报。

  (四)组织“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主体和重点环节开展“回头看”检查,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检查督查力度,对前期排查发现的薄弱地区、主体和环节强化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要及时总结经验,立足整改抓提升,推动形成一批制度性成果,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本质安全水平。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 彭长青/王顺祥 丁 军:海安、如皋

  第二组 张成江 王 栋 李安军:启东、海门、崇川、通州湾

  第三组 陆锦林:如东、通州

  各组外聘专家根据抽签情况和临时工作安排情况确定。

  四、市局检查督查时间

  市局第一次检查时间初定于5月9-13日,具体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四不两直”督查时间根据情况随时安排。

  请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强化工作统筹,立即做好大检查工作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及时开展工作,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力度,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亡人事故。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nygl/content/78df7c87-075f-4afc-9c55-5eb1889c8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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