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召开官方兽医及畜禽运输车主培训会
会议现场
4月29日,丹凤县官方兽医及畜禽运输车辆培训会,在县畜牧兽医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各镇(办)从事动物检疫的官方兽医,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动监所全体干部,全县屠宰场企业负责人、驻场检疫人员,全县畜禽运输车辆备案车主,华茂公司运输车队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动监督所所长余建桥主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吴强总结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新的《动物防疫法》。新的《动物防疫法》对动物防疫的概念进行了拓展。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扑灭是暂时的,而消灭是最终目标。二是规范出栏动物产地检疫。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将全面推行“陕西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申报检疫制度,全县所有养殖场户、畜禽贩运经纪人、畜禽运输车辆必须在“陕西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注册和相对人备案管理,落实养殖场出栏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官方兽医在收到微信检疫申报后,及时安排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严格查验运输车辆清洗消毒情况和备案情况及其运行轨迹,确保运输健康良好。三是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是疫病的传播者和携带者,新的《动物防疫法》已经将病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列入动物防疫的一部分,严格监督养殖场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法律授权。各镇办要严厉打击出售、收购、加工病死猪违法行为,严防病死和死因不明生猪流入市场。四是切实加强养殖场所监督检查。各镇办要深入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与养殖场签订承诺书,监督养殖场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加强圈舍和场区消毒,严格进入养殖场物品、车辆、人员消毒管控。落实县镇两级联查机制,实施“痕迹化”监管,从规模养殖场选址设计、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动物防疫、检疫、饲料兽药安全使用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五是严格畜禽调运监管。近年来,我县出现多起疫情都是非法调运造成。养殖场跨县引进畜禽必须按照新《动物防疫法》规定,执行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进入我县县境畜禽到达养殖场后24小时内向辖区农综站报告,并做好隔离观察,并监督运输车辆装车前全面清洗消毒、卸载后清洗消毒,农综站及时向县畜牧中心和动监所报告;县动监所要会同畜牧中心现场查验检疫证明、健康状况,有必要的需进行实验室病原检测,防止疫情传入,并及时完成动物落地后的检疫证明网上回收。六是严格新建养殖场的选址审核。各镇办要规范新建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落实禁养区管理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加强养殖场选址前置审核,新建养殖场必须远离城镇居民区、远离公路干线、远离水源保护区、远离风景名胜区,不得在禁养区新建养殖场。实施养殖备案,全面推行依法养殖。七是规范养殖档案填写。各镇办要定期检查养殖场,规范填写生猪出生、购入、出栏、死亡等生产记录和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兽药饲料的购买使用等养殖档案的记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会后与畜禽运输车辆签订《动物调运承诺书》,与屠宰场签订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原文链接:http://nyncj.shangluo.gov.cn/templet/shangluoshi/xcbdshowarticle.jsp?id=6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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