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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动物卫生监督所扎实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时间:2022-02-22 来源: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丹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以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以动物产地检疫为抓手,防控人畜共患病,扎实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兽医队伍管理工作。一是开展官方兽医培训。组织22名官方兽医学习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和“陕西智慧动监”微信检疫申报程序,增强了官方兽医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能力:二是开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进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网上登记宣传,督促大型规模养殖场落实执业兽医驻场管理制度;实施乡村兽医备案管理,完成全县48名乡村兽医网上登记,印发“丹凤县兽医处方笺”200本。

  二是开展“陕西智慧动监”推广工作。按照产地检疫APP微信申报工作要求,在官方兽医、养殖场户、生猪贩运经纪人中大力推行“陕西智慧动监”APP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注册和相对人备案管理。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动物检疫申报、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备案车辆运行轨迹查询。全面了解养殖场户动物出栏出证、调入动物落地报告、备案车辆运行情况,对我县动物出栏情况进行研判,实现了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与动物防疫、耳标使用信息有效对接、数据联网查询。截至目前,已经注册备案养殖场户微信公众号2058个,其中经纪人备案4人,运输车辆备案9辆,微信申报检疫出证989次,检疫动物748万头只。

  三是开展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以家禽H7N9禽流感为重点,加强禽流感、狂犬病、口蹄疫等畜共患病的免疫监督,配合畜牧中心做好狂犬病、牛羊布病、奶牛结核病检疫监督筛查,严格执行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制度,严禁销售、运输、屠宰、抛弃病死动物,发现病死动物,在官方兽医监督下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防控动物疫病,防止禽流感、炭疽病、狂犬病、口蹄疫、布病、结核等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四是开展动物产地检疫管理工作。一是做好证章标志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订购、发放、使用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动物检疫电子出证。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与113个规模养殖场签订签约式动物产地检疫协议书,官方兽医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利用动物检疫出证系统规范出具电子检疫证明。2021年以来,累计检疫动物1049万头只。

  五是开展进入县境畜禽防疫监管工作。对调入我县的52批次123017头只畜禽进行防疫监管,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隔离观察和生物安全措施,防止调入动物发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

  六是开展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工作。落实生猪屠宰两项制度,向县生猪屠宰场和华茂肉鸡屠宰场派驻3名官方兽医,按照屠宰检疫规程及要求实施驻场屠宰检疫,监督屠宰场开展非洲猪瘟PCR检测,实施旋毛虫和瘦肉精抽检,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在官方兽医监督下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屠宰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回收制度,严格查证验物,通过检疫电子出证系统查验回收纸质检疫证明,做到产地和屠宰目的地的有效对接。2021年以来,监督生猪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357头份,“瘦肉精”检测357头份,未检出阳性样品。监督屠宰检疫肉鸡561万只,无害化处理检疫不合格肉鸡7068只;屠宰检疫生猪3847头,无害化处理病猪1头及病害肉品1161公斤。

  七是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与屠宰场动物经纪人签订《动物产地检疫暨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10份,督促养殖场户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诺书,明确了企业的动物防疫责任和义务,增强业主动物防疫意识。二是依法处理动物防疫防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督,开展问题整改“回头望”,对每次检查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督促企业整改规范。发现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移交执法大队进行查处,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障丹凤环境优美,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配合县畜牧中心、执法大队、农检中心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肉品检查、“瘦肉精”及兽药残留抽检活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2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活动850次,检查检疫申报点14个、养殖场315个、屠宰场2个、动物运输车辆82辆,处理河道洪水淹死畜禽3次9头只,监督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934头。


原文链接:http://nyncj.shangluo.gov.cn/templet/shangluoshi/xcbdshowarticle.jsp?id=65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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