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农民工法治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登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通辽市开展渔业行业常态化治理工作

时间:2022-02-21 来源:通辽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常态化开展农牧行业治理工作方案》(内农牧合发〔2021〕200号)要求,我市2022年2月常态化开展渔业行业治理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中国渔政亮剑2021”通辽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落实渔业资源养护措施,规范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及经营利用、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等行为,重点工作涉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重点河流、水库、湖泊开展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使用“三无”渔船和“绝户网”捕捞、电毒炸鱼等行业乱象。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渔业高质量发展。是结合冬捕活动及春节期间农牧业农村牧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继续开展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聚焦重点地区、关键节点、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渔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控安全风险、严查严改事故隐患。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渔业行业治理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渔业行业治理线索底数不清,线索摸排不够深入,深挖力度还需要加强。三是与公安、市场管理、林草部门等的信息沟通、协同配合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宣传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二是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渔业重点领域监管,形成打防并举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加强与公安、市场管理、林草部门等的信息沟通、协同配合,加强协同作战,将我市渔业管理领域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保护秩序渔业秩序、实现渔业高质量稳定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渔业渔政管理科

  2022年2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mj.tongliao.gov.cn/nmyj/xzfgui/2022-02/16/content_1be3cca37bf340ca9ef707e08291cd0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法治网 nmgfzw.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8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