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分析
12月31日,吉林省减灾委办公室、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部门对2022年1至3月份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
综合分析认为,2022年1至3月份,吉林省自然灾害风险水平总体偏低,主要可能出现大风、寒潮、低温冷冻、暴雪、崩塌、滑坡等自然灾害,需防范大风、暴雪、低温冷冻等各类自然灾害对群众生活、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通信电力等重点领域造成的不利影响。
根据预测,2022年1至3月份,全省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略高,全省平均降水量与常年同期相近。吉林省1月份冷空气活动频繁,气温波动较大,易发生大风、寒潮、阶段性低温等灾害天气,同时,1月份还较易出现雾霾天气。预测1至2月份降水略多,可能出现暴雪灾害,易出现道路积冰积雪。3月份我省西部地区易出现大风、沙尘天气。
1至3月份吉林省正处寒冬时节,也是温室育苗和生产的季节,时常会出现降温、降雪和大风天气,容易造成温室内植物冻害、棚室骨架被大雪压垮、棚膜被大风刮坏等情况。由于冬季气温较低,有的温室用电用煤供暖,易发煤气中毒、触电或火灾等问题。同时,要防御冬季河水、土壤结冰冻胀对水利工程设施的不利影响。预防冻融冻胀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可能。特别是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需密切防范道路崩塌灾害的发生。
吉林省减灾办提醒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要做好大风、寒潮、暴雪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和会商分析,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加强东南部山区公路两侧边坡、房前屋后的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监测预警,提前做好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工作;遇有降温降雪或大风天气,要及时指导冬季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减少农民损失,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冻胀防治,减少冬季河水、土壤结冰冻胀导致的水利工程建筑和设施位移、变形。同时,要求各部门应强化值班值宿和重大灾害事件日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灾情的会商核定,积极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的准备,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201/t20220104_8369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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