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农民工法治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登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农民工资讯

新时期如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几点认识

时间:2021-12-28 来源:桂林农业信息港网站 作者:佚名

  

  党的十九大指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是一个地区安定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所以,做好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指出:“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广西是一个多民族居住的地区,那么一定要贯彻“三个离不开”思想,就是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保证。

  当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迈入新时代,民族团结工作理应担负新使命、迈上新高度、作出新贡献。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和谐平安美丽社区、乡村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就要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民族团结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民族团结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自信,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民族团结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积极引领各族人民群众增强道路自信。民族团结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民族复兴的政治高度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坚决抵制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错误思想和错误言论,努力维护民族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局面。各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多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把创建活动纳入乡村发展总体规划,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充分展现民族特色,全面开展各项具体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

  第二、增强“三个意识”,夯实观念基础。精准抓住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根本。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能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使“五个维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不断增强和牢固树立“三个意识”,需要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例如通过大量历史与现实的生动事例、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让各族群众了解国情、深刻认识和真正懂得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的道理。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厚植现实基础。要建设好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保证“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巩固各民族兄弟间共生、共赢、共享的紧密联系。

  第三、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六个相互”。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是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方向和途径。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要以推动各民族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着力点。促进“六个相互”,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促进“六个相互”的工作中,要在使用双语的民族地区,推进双语教育,同时鼓励汉族干部群众学习少数民族的语言;在多民族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地方,要多开展一些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如广西 “壮族三月三” 歌节、举办农民丰收节,体育比赛盛事等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中相互了解,在愉悦中彼此欣赏,在进步中相互学习,在友好相处中不断增进感情;拓展交流渠道,为广西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搭建更多平台,形成相互往来、邻里守望的友好关系;营造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让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同城待遇并逐渐融入城市、社区、乡村,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112/t20211223_21928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法治网 nmgfzw.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8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