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生物安全风险,促进我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在前期各市、区组织辖区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改的基础上, 8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田峰副调研员带领市动物疫控中心相关人员对丹阳市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对照《2021年度镇江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调研督导情况表》,重点围绕实验室资质和建设、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建立、人员培训管理、环境及设施设备、实验记录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个体防护、菌(毒)种和样本储藏与管理、感染性物质的运输、废弃物收集处理等方面,通过现场核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丹阳市兽医实验室进行了检查。该实验室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建立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实验活动档案台账有迹可查,实验室设备维护基本到位,人员实验活动安全防护到位,实验室废弃物严格高温无害化处理。
座谈交流结束时,田峰要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要时刻绷紧生物安全管理这根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常态化监督措施和生物安全责任制,确保实验活动规范、废弃物处置规范,及时消除生物安全风险隐患,牢牢守住生物安全底线。动物疫控部门要确实做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兽医实验室更要做好布病、奶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检测工作及个人和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并通过约谈会议等方式,进一步树牢实验室设立单位生物安全意识,提高生物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原文链接:http://snyncj.zhenjiang.gov.cn/nyncj/gzdt/202108/f2dec9be8f9540dcb5af426a9ec243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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