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昆山四措并举提升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水平实现共同富裕
近年来,苏州昆山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从四个方面全面推进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为全域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积极组织部署。第一时间完成对8个新一轮苏州市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专题调研,要求加快制定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组织召开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巩固提升工作座谈会,邀请苏州市级帮扶单位参会,推动相对薄弱村与结对帮扶单位对接交流,要求加快项目载体的推进落实,确保实现“到2022年,8个相对薄弱村年可支配收入达400万元且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00元,2021年薄弱村的增长高于全市村级平均增长水平”目标。
二是落实载体项目,加快推进实施。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研究制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以载体项目为抓手,推动村级经济发展。锦溪镇7个薄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计划将扶贫资金投资于昆山市锦溪强村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分两年投资,总计投资3500万元,公司股本总额由1.07亿元增加至1.42亿元,7个相对薄弱村股份总额由35%提升至51%。预计年收益率可达5%以上。淀山湖双护村计划在双护富民合作社标准厂房南侧建造3000平米标准厂房,预计投资600万元,建成后,预计年租金54万元。
三是完善帮扶机制,加强扶持举措。研究制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率先实现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拟对列入苏州市新一轮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巩固提升的村每年给予帮扶资金200万元,用于载体项目建设或对外投资。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持续推动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集体经济收入超千万元的村和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薄弱的村开展结对帮扶。同时将组织省文明单位和昆山2020年可支配收入在400万以下的村进行结对帮扶。借助帮扶力量,挖掘镇村特色资源,引进专业人才,为村级经济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大考核力度。把党的领导贯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海棠花红”先锋阵地作用,放大农村党建富民行动效应,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发挥村民自治力量。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gtfy/202108/2d2f2b0fd4ba443aa80b80bff98bb2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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