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将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8月6日,在吉林省设立“吉林生态日”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柴冠表示,吉林省着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照有设备、有技术、有队伍、有考核、有保障的“五有”工作要求,目前形成了“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治理格局,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旅游夯实了良好的环境基础。 据了解,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欠账较多。过去的农村,垃圾随意丢弃、村头村尾垃圾堆随处可见 、村屯内没有垃圾桶、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突出,卫生环境状况较差,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这些问题,省住建厅认真履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职能,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优化顶层设计,开展重点突破,强力整体推进。 截至目前,全省50个市县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覆盖范围已达到90%以上,国家信息系统显示的119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全部整治完成。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发生了质的变化,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将着力在常态化、规范化、市场化上下功夫,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管护工作,为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强省和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进一步完善设施建设。指导各市县不断优化设施设备布局,配置密闭式收集点、收集车和运输车,根据实际需求建设转运站,确保每个乡镇都具备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的能力,所有农村生活垃圾都能进行无害化处理。 进一步提高覆盖范围。按照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的目标,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确保全省村屯都能够实现全覆盖,推动全省农村环境卫生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进一步强化运行机制。指导各地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做到建设管理有制度、日常运行有队伍、建设管护有经费、工作落实有督导,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的考核及群众、社会 、媒体的监督作用,保证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108/t20210809_8173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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