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跨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和《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政策解读
一、“两计划”出台背景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关键之年,也是我省、我市巩固“一年小灶”成果的关键之年。目前,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横跨多个部门及领域,单凭某一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为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及多领域、跨部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等规定和《淮安市安全生产“1+N”跨部门联合执法方案》要求,制定出台“两计划”。
二、“两计划”内容解读
(一)《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跨部门联合执法计划》。该计划包括指导思想、联合执法计划安排、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1、指导思想。明确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提出了联合执法的工作目标。
2、联合执法计划安排。包括了农业机械安全、渔业船舶安全、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畜禽屠宰及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等农业农村四大类需要开展联合执法的领域,同时对联合执法计划的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实施频次作出了具体明确。
3、工作要求。对联合执法计划组织实施、工作纪律和舆论宣传提出了要求。
(二)《淮安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该计划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检查安排和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1、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批示要求,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和系统治理,确保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2、目标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对行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平稳。
3、重点检查安排。包括了农业机械安全、渔业船舶安全、种植业(含农药企业)安全、畜禽屠宰企业安全、兽药饲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全、系统内部出租房安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安全等九个方面重点,同时对重点检查对象、检查频次、责任单位作出了具体明确。
4、工作要求。对计划组织实施、检查工作纪律、成果综合运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联阅读:淮农发【2021】30号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跨部门联合执法计划》和《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197984/1621406760520o3szAUq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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