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出台《2021年农业农村扶持政策》
日前,海门区政府印发《2021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夯实现代农业基础,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今年,我区将持续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扶持优质稻米生产基地,鼓励粮食烘干中心建设,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管护。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开展叶菜类种植关键环节和青毛豆种植全部环节机械化示范基地和建设;围绕地方名特优种质资源,提升地方品种繁育水平,建设现代种业繁育示范基地。发展现代畜牧业,鼓励海门山羊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推进长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种繁殖研究所提档升级,扶持海门山羊产业研究院和畜禽保种场,建设山羊标准化屠宰场。发展现代渔业,实施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救助,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改善农村河道生态环境,修复水生生物资源。
加快农业提质增效,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开展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设施园艺标准园,对当年度获评部、省级各类标准园给予一次性成果性奖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引导村集体发展“一村一特”产业,支持区镇(街道)建设沿江美丽田园。对新获评国家、省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奖励。加强品牌质量农业建设,开展特色农业推介、农产品展销、典型宣传推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优质农产品认证,对当年被认证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部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实施奖励。
加大强村富民力度,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推动村级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实施税收奖励、村营收入奖励,对年度村集体经营收入实现总量和增量排名进行奖励;区财政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或购置的物业项目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费进行补助。完善农村返贫致贫救助机制,鼓励开展“防贫保”试点工作,支持在农业产业扶贫领域和帮扶地区加大保险产品开发。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区级财政安排2400万元,对区镇(街道)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作实行奖补,用于环境整治及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撰稿人:韩静)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xsqdt/content/6b9a0648-12ec-407c-803a-890db92c21c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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