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实施村庄建设项目“四自”简易审批程序让群众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7月9日,笔者行走黟县多个乡村看到,重峦叠嶂草木葳蕤、河道沟渠清澈通畅、乡村道路通向远方、田间地头瓜果飘香、徽派建筑粉墙黛瓦,“山、水、路、田、村”浑然一体,一个个有产业、有颜值、有乡愁、有秩序、有活力、有福祉的美丽乡村在古黟大地上遍地开花。
近年来,黟县在推进村庄建设项目上实施“四自”简易审批程序,初步实行“群众的事情,群众议、群众选、群众干、群众管”,极大激发了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主动性。
黟县坚持党建引领、以群众为中心,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对于项目资金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技术要求不高、群众直接受惠等小型建设项目,探索推行群众自议、自选、自建、自管的“四自”项目实施简化审批程序,由群众参与建设,通过购买材料和务工补助等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建共享美丽家园,取得明显成效。
在群众“自议”评项目上,坚持采取竞争申报机制,签订共建家园承诺书,集群众智慧,评定出建设实施项目的类型、内容和标准报乡镇审核和县级备案;在群众“自选”定项目上,坚持“党支部+村民组+村民理事会”三合一管理推进模式,组建成立村民理事会,下设环境整治组、项目施工组、文明乡风组和质量监督组等小组,根据群众意愿,结合项目施工组内的工匠类型,分片分块选择项目实施;在群众“自建”做项目上,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原则,对纳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庄,禁止大拆大建,采取“土墙土补、砖墙砖修”。对于一般自然村,坚持“减法+加法”原则,拆除无功能建筑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并开展“五小园”建设;在群众“自管”护项目上,坚持环境整治常态化监督行动,全面推行村庄环境“网格化管理”制度,同时理事会成员分组包片,村民互帮互助、互相监督,积极引导群众做好“门前三包”。县级每年按照一个村不少于1万元的项目后期管护资金实施补助,确保村庄常治久美、长效常态。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来,黟县共实施“四自”简易审批项目300余个,共投入项目资金3000万元,其中群众参与务工收入1800万元左右,人均年增收5000元以上。
原文链接:http://nync.huangshan.gov.cn/xydt/8905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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