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总结推进会议暨示范园区授牌仪式》方案
“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是年初《全市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任务,是我市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和支撑,是加快培育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升我市绿色食品品牌形象、促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和“推进绿色发展理念”精神的具体举措。为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全民“创市”热情,提高创建工作标准,促进“创市”工作健康推进,召开本次会议。
一、会议名称
拟定为《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市总结推进会议暨示范园区授牌仪式》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于1月中、下旬召开(会期半天)
地点:拟定三区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及程序安排
1、由市农委主任鲍文明同志宣布:
获得“长春市2016年度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定的县(市)”名单;
获得“长春市2016年度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和社会组织”名单;
被授牌的“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名单
2、参会领导为企业(社会组织)颁发证书、牌匾、奖补资金
3、代表发言
(1)榆树市政府副市长高洪洲
(2)农安县顺民心农牧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王在新
(3)吉林省林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瑞东
4、贾晓东副市长讲话
会议由市政府谭景坤副秘书长主持。
四、参会人员
1、“创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领导及处(室)负责人
2、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
3、各县(市)区农业局局长、农办主任,分管局长,科(室)负责人
4、各县(市)区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代表
5、媒体记者
五、工作分工
1、会议主持稿、领导讲话由市农委负责起草,办公厅综合二处把关;
2、会议典型发言材料由发言单位负责起草,市农委把关;
3、会议下发文件《长春市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方案》由市农委负责起草;
4、会议通知:
(1)市委、市政府参会领导、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参会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2)县(市)区农业局(农办)、相关科(室)参会人员由市农委负责;
(3)企业(社会组织)参会人员由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负责;
(4)媒体记者由办公厅协调市委宣传部落实。
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
原文链接:http://nw.changchun.gov.cn/ztzl/lsyjnysfs/202003/t20200310_2086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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