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农民工法治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登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7-1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起草背景:为优化我市农机装备结构,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进度,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起草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0〕144号)。

  主要内容: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我市农业机械报废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补贴的报废农业机械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补贴标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补贴资金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列支。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报废农机类别和机型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结合我市实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其他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确定按照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适当考虑运输拆解成本。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当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107号

  


原文链接:http://nync.fuxin.gov.cn/newsdetail.jsp?id=458427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法治网 nmgfzw.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8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