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高素质农民培训总体部署,按照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推动“培训持证一体、产业就业融合、增效增收同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按照培训机构自愿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二、基本条件
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且近3年无不良记录;
2、熟悉农民培训的特点,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农民培训经验;
3、具备稳定的培训教师队伍和相应的教学实训条件和必要的食宿条件;
4、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5、要有实训基地。基地的产业或产值达到一定规模,在当地有示范及带动作用,并具备开展现场教学、实践操作等基本设施条件。
三、需提供材料
培训机构自愿向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附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四、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1年6月22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送至阳泉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五、认定程序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相关材料后,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通过审查培训单位资格、实地考察等形式,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作为我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联系人:吕璐
联系电话:0353-3308058
地 址:阳泉市南大街197号市农业农村局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q.gov.cn/tzgg/202106/t20210611_1175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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