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实训基地:
为加强农民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按照吉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管理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评选认定工作,经过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审查、现场考核和综合评审等程序,经研究,决定认定吉林农业大学、吉林工程职业学院等103个单位为2021—2022年度吉林省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其中,原有基地43个,新认定基地60个。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实训基地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实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吉林省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职,规范管理,加强和完善设施条件,配备高水平师资力量,切实发挥基地在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中的重要作用。
2、各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实训基地的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具体培训承担单位要根据农民和产业发展需求,选好用好实训基地,同时加强对实训基地的培训指导,科学设置实训项目,加强培训人员管理,保证学员学有所获,确保实训效果。
3、省里将加强对认定基地的管理和指导,统一制发基地标牌,对基地负责人开展培训,适时调度基地实训情况。同时对各实训基地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经营管理不善、接待不认真、难以满足实训要求的基地及时进行淘汰,对符合条件的基地进行适时增补,最大限度满足各地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的实训需求。
附件:1.2021—2022年度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名单
2.吉林省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106/t20210628_8119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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