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落地,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质量效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农科(推广)函〔2021〕2号精神,结合我省工作情况,决定开展全国和省级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围绕新时期产业振兴需求,适应农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面向种植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水产等行业,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省遴选100个左右全省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100个左右全省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并按照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分配指标,从中择优推荐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对通过全国和省级遴选的机构和组织,将在补助项目经费支持、机构人员评先评优和主推技术示范任务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标准,注重实绩。严格掌握遴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推广服务机构长期服务当地产业发展实绩,把提升产业质量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考察重点。
(二)分类遴选,统筹兼顾。农技推广机构遴选统筹考虑综合设置的农技推广机构和分行业设置的农技推广机构,主要面向县乡两级,优先考虑乡镇(区域)农技站。农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重点考虑科技型服务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化服务主体,优先遴选具备较为成熟的典型服务模式的主体。
(三)各级联动,协同推进。遴选工作由厅科技教育处牵头,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科技教育科承担本地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三、遴选条件
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主要依据机构建设、队伍状况、运行管理、职责履行、服务效果等情况(参考附件1)确定。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主要依据服务能力和效果等情况(参考附件2)确定。参评单位或主体可提交获得表彰、媒体宣传或其他证明其服务能力或效果的材料。
四、指标分配
各地指标数综合考虑该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数量、工作开展情况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等(详见附件3)。对于包括种植业、畜牧业等多个行业的综合性推广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其中一类行业推荐,且不超过下达的指标数。
五、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证明材料,见附件4和附件5)。申报材料应由申报单位及相应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二)推荐报送。推荐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分配的推荐指标数量以推荐函附汇总表(见附件6)形式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不得超指标申报。
(三)遴选确定。我厅组织厅属推广机构分行业对各地推荐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请有关行业专家参加最终评定,必要时对被推荐机构和组织进行现场抽验和材料再核实。今年省厅将在各地遴选的基础上择优上报全国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公示发布。对确定为星级机构或组织的单位,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全省的星级机构最终名单由农业农村厅发布。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部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要求和程序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并在推荐报送前予以公示。
(二)推荐函需简要写明组织工作流程及有关情况,被推荐机构排序视为推荐意见顺序。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需处理完毕后再行文报送。
(三)推荐函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厅科技教育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广建
联系电话:0371-65918709
邮寄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1028房间
邮政编码:450002
电子邮箱:hnsnjtg@163.com
附件: 1. 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评价指标体系 (请点击查看)
2. 星级农业科技服务组织评价指标体系 (请点击查看)
3. 推荐指标 (请点击查看)
4. 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申报材料格式 (请点击查看)
5. 星级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申报材料格式 (请点击查看)
6. 拟推荐星级推广机构及星级服务组织汇总表 (请点击查看)
2021年6月23日
责任编辑:陈博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1/07-02/2175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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