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节前检查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做好春节和藏历新年、自治区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三大节日暨全国、自治区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于1月14日以“四不两直”方式在拉萨市周边针对风险隐患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
工作人员对农资经营店、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检测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查看了购销台账、经营许可证、禁限用农兽药名录、生产记录、养殖记录、免疫记录、兽药使用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情况、农产品检测室工作制度等。现场宣传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试行)》及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相关要求,针对目前合格证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疑问进行了现场解答,强调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此次检查还发现过期肥料6袋(1公斤/袋),属地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当场没收过期农资并责令整改。
下一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随机抽检、暗查暗访、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落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值班制度,全力以赴抓好“三大节日”“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tpxw/202101/t20210122_189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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