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夫妻无资质一方不得联名买房!
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对此前“7. 15新政”在途交易问题、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
其中最被关注的一条是,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而在此前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而在最新的文件中,去年7月这条“可以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细则被明确指出不再执行。这也意味着,通过“假结婚”来获得购房资格的行为被“围堵”,这种方法行不通了。
该文件同时显示,同意将“7.15新政”在途交易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务案或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截止日期,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规定的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此外,该文件还对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予以明确。经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有效期内,可凭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在深圳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深圳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按深圳市现行限购政策执行。
深圳是住房交易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民间在购房资格、金融杠杆的运用上向来较其他城市大胆。随着官方加强对市场行为的规范,深圳的“炒作”氛围渐弱,市场逐渐步入平稳发展阶段,深圳楼市维持“高位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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