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单位项目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第二批省级单位项目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本次下达的资金包括省级单位常规项目资金和竞争立项项目资金,列入2024年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单位常规项目监管单位要抓紧组织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见附件3),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单位常规项目支出预算要与完成项目工作任务相关并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绩效目标要与附件2下达绩效目标保持一致,不得超预算批复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本年度无法执行或支出需求减少的省级单位常规项目资金,省财政将收回统筹使用。
二、省级单位常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快工作任务推进和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并及时组织自验后向项目监管单位报送验收申请。省级单位常规项目涉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相关预算须经省农业农村厅购买服务联席审核机制审核通过,纳入负面清单的事项严禁购买服务,涉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事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省级单位常规项目监管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对标项目实施方案完成项目实施,并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监控、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补助、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以及种业振兴三类省级单位竞争立项项目,分别按照相关项目管理规定执行,其中:种业振兴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科研经费,按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吴欣恺、张玉,联系电话:025-86263276、86263713;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王晨、纪晟,联系电话:025-83633387、83633155。
附件:1.2024年第二批省级单位项目资金下达汇总表
2.2024年第二批省级单位项目资金明细、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表
3.2024年省级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常规项目参考格式)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1/20/art_11977_1142444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护航“平安年”!太湖渔管... 02-06
- 淮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 02-06
- 滨海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 02-06
- 骆马湖渔政:执法“组合拳... 02-06
- 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