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中山市2023—2024年废旧农膜定点处理企业的公告
为减少农业白色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计划对我市回收的废旧农膜公开遴选定点处理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膜污染治理工作,助力我市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农膜资源化利用模式,按照“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可溯”原则,对我市回收的废旧农膜无偿交给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农膜定点处理企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减少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和资源的浪费。本项目的农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包括水果网套、水果袋套、遮阳网等,兼顾肥料袋。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对所有回收废旧农膜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及不能资源化利用的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能力;
(三)报名企业业务经营范围须具备相应的内容,并有履行本项目回收处理工作所必需的防渗收储场所、相关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
(四)报名企业在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相关资质的手续;
(五)报名企业建立健全完整农膜回收处理相关台账;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在我市投资建设的农膜回收处理企业;
(七)报名企业应当依法做好回收再利用厂区和周边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环保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企业简介及业绩证明;
(五)相关物资资源化处理销售台账。
备注:企业提供资料需盖公司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2023—2024年中山市废旧农膜定点处理项目的企业,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名材料)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4年4月8日17:30前报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邮寄材料以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农业农村局1610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陈生,0760-88221387。
附件:中山市废旧农膜定点处理企业申请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中山市废旧农膜定点处理企业申请表.wps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389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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