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暨“小田变大田”等农村改革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农民负担暨“小田变大田”等农村改革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农民负担暨“小田变大田”等农村改革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邮箱发送报名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DG-竞磋-202402001
(二)项目名称:农民负担暨“小田变大田”等农村改革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四)预算金额:19万元
(五)最高限价:19万元
(六)采购需求:农民负担暨“小田变大田”等农村改革政策法规培训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培训结束。
(八)本项目(□是R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院校或科研机构;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02月08日-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报名费截图(支付宝13064900135)发送至736248969@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成功。
联系人:田工 电话:13064900135
售价:4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5日10点00分。
联系人:田工 电话:13064900135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深圳路大长江家居广场2号楼802室。
3.磋商地点:淮安市深圳路大长江家居广场2号楼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5日 10点00分。
地点:淮安市深圳路大长江家居广场2号楼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发布。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联系方式:王学兵 0517-83945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 江苏五九双创产业园
联系人:田工
联系方式:13064900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工
电 话:13064900135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58_715536/art/17067168/1707358216853ayM7V8ID.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护航“平安年”!太湖渔管... 02-06
- 淮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 02-06
- 滨海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 02-06
- 骆马湖渔政:执法“组合拳... 02-06
- 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