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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在西江江门市区部分河段实施禁渔的通告》的公告

时间:2024-01-21 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经研究,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决定废止《关于在西江江门市区部分河段实施禁渔的通告》(江海渔函〔2011〕94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废止的通告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5日

  

  【已废止】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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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nyncj/zwgk/tzgg/content/post_3013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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