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关于印发《中共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党(总)支部:
现将《中共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到位。
中共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0月27日
中共河池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局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紧密结合中心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牢牢把握政治核心。一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二是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系统贯彻落实;三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二)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严学、严管、严查”为抓手,突出党员“深学、细做”,针对问题强化“实改、抓常”,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从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延伸到广大干部职工。
(三)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站在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持“重大活动专题研究、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社会舆情时时关注”,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本单位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
(四)严格选人用人标准。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强化党组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督促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加大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
(五)从严狠抓纪律建设。一是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的问题;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各级纪委通报的要案大案,要及时进行通报学习,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三是领导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对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六)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办结。
(七)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八)每年年初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局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局党组书记要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本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是失职、不抓全面从严治党是渎职的观念,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门户、作表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至少一次;每年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至少一次。
(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四)对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传达部署,研究贯彻措施;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制机制制度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督促落实;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理顺关系,精准推进。
(五)全面掌握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廉洁从政状况,及时进行监督谈话,每年对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监督谈话一次以上。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第一时间约谈,并督促整改。
(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条规列入局党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年组织集中专题学习两次以上,组织集中警示教育一次以上。每年为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
(七)贯彻新时代新形势下对干部任用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及监督制度,正确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
(八)将局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管好自己,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制度管事、管人、用权。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
(十一)深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细化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坚持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职有硬性要求、有具体抓手的进一步发展。
三、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积极协助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参与局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二)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进,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的问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动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履职尽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加强对分管领域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每年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监督谈话一次以上。及时对分管领域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监督谈话,督促整改。
(五)每年为分管领域党员上1次廉政党课,持续拓展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常抓不懈地抓好分管领域效能和作风建设,从严教育和管理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政风行风工作。
(七)监督检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检查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八)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制度管事、管人、用权,自觉接受监督。
(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将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三)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四)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五)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监督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六)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七)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j.hechi.gov.cn/zfxxgk/fdzdgknr/tzgg/t175390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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