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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

时间:2023-12-02 来源:营口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批示精神和全国、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11月27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工作部署会议,并立即开展自检自查、整改整治工作。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11月28日-29日,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省农业农村厅渔业安全生产督导组指导下,先后到盖州、鲅鱼圈等县(市)区开展调研,对光辉渔港、四道沟渔港等渔港实地进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排查以13个方面为重点,分别是:船舶适航情况、船员适任情况、证书证件情况、安全设施设备情况、渔船标识情况、航行安全情况、渔港安全管理情况、组织化管理和编队生产情况、恶劣天气冒险作业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平台值班值守情况、渔船包保责任制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检查的同时,督导组要求各县(市)区每天做好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采取日报制度上报排查和整改情况。

  

  此次与省督导组的联合检查排查,重在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对各级政府和渔业执法监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履职尽责,强化船东船主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认清我省当前渔业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责令属地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整治消除一批事故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坚持实地核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隐患问题,要查一项、治一项、消一项,建立健全详实的排查工作台账、隐患整治台账,实施闭环管理。对各地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到位的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责。

  


原文链接:http://nyncj.yingkou.gov.cn/001/20231201/d9622ce5-3d76-48fb-b4a5-d979edd53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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