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加强生猪价格稳控的建议
农办议〔2023〕400号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李志娟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生猪价格稳控的建议(第7881号)。经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生猪价格保险机制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鼓励地方继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原银保监会等5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2022年,原银保监会指导保险业协会出台育肥猪、能繁母猪行业示范条款,推动条款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保护养殖场户权益;出台养殖业承保理赔服务规范,提高承保理赔环节中的科技运用,提高工作效率。由于价格保险开办时间较短,各方意见存在分歧,试点中也面临一些现实问题。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总结现有试点经验,研究完善价格参数采集体系和采集标准,逐步建立生猪价格保险机制。
二、关于实施养殖大户奖补政策
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用于引导支持地方促进生猪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升生猪稳产保供能力。资金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管理。关于对养殖大户给予补贴,根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年度支持内容,统筹确定资金支持方式。鼓励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地方对有关资金使用情况,适时研究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生猪养殖的积极性。
原文链接:http://nyj.jingzhou.gov.cn/ywbk/cmy/202308/t20230829_86449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护航“平安年”!太湖渔管... 02-06
- 淮安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内业... 02-06
- 滨海打造特色优势农产品品... 02-06
- 骆马湖渔政:执法“组合拳... 02-06
- 秋季蔬菜病虫害防治措施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