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 蓝山:监督助力“禁捕退捕” 守住湘江源头生态防线
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蓝山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该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8.15全国生态日”生态放流活动,2万余尾苗种投入湘江母亲河的怀中。
为加强渔业资源的增殖养护,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严厉打击非法捕鱼电鱼,蓝山县纪委监委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依纪依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禁捕退捕”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据了解,此次人工增殖放流的个体以3-5厘米以上的四大家鱼为主,活动结束后现场各单位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手册500余册,对沿岸的漂浮物进行了清理。
“今天是首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意义非常特殊,我特意带上我的小孩一起来参加此次生态放流活动,希望他们牢记历史缅怀先烈,同时也想通过此次活动培养孩子爱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的生活习惯。”志愿者何爱柳说。
蓝山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彭昕表示:“增殖放流,对于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进一步开展结构性放流,对珍稀濒危物种、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弱的品种进行放流。”
蓝山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增殖放流工作,坚持落实“十年禁渔”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禁渔网格化管理,2023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8次,缴获非法捕鱼器具17套,销毁丝网、地笼等违规渔具网具125套,劝离垂钓人员168人次,立案2起,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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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gzdt/sxdt_1/202308/t20230818_29462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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