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农民工法治网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登录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农民工天地

农业农村部关于《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为优化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配备,强化渔业船员生命安全保障,促进海洋渔业更高质量、更加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组织专家对原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进行优化调整,形成了《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互动交流导航条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yyjaqc@agri.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政编码:100125)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并在信封上注明“《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的修订说明

  

  农业农村部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附件1: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备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的修订说明.docx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2303/t20230320_6423462.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农民工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农民工法治网 nmgfzw.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4049160号-8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