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3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的通知
有关单位、个人:
按照《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受理2023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者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按照申请书格式(附件1),填报相关内容(其中品种选育情况概述要全面、详细,特别是亲本来源一定要描述清楚)。品种试验数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官网和内蒙古自治区种业信息网发布内容填报,自主试验数据由申请者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品质及抗性鉴定报告。申请者有品质及抗性鉴定报告原件的,自行填报并提供报告;自治区统一组织检测的,按照试验组织单位提供的报告填报。
3.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按照《关于做好我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工作的通知》(内农种站品管发〔2017〕8号)文件要求,提供DUS测试报告(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4.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5.非转基因承诺书(附件3)。
二、申报流程
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点击部门-农牧厅-行政确认,按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事指南上传有关材料(word版)。抗性和品质检测结果上传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收到扫描件的请联系试验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1.提交的照片要用相纸打印或冲洗后粘贴在A4纸上,在下方标注图片说明。
2.申请单位和选育单位处均需加盖公章。
3.申请单位与品种参试单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品种参试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提供原件)。
四、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13楼窗口。
2.申请书(word版)电子版发送至flp_88726@126.com;
命名格式为:作物种类+组别+品种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李欣,0471-6963964
3.业务咨询:
玉米:崔晓红 李欣 电话:0471-6285043;
小麦、水稻:孙宇燕 电话:0471-6286603;
大豆、棉花:傅晓华 电话:0471-6285043。
4.受理截止日期:2023年2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myj.xlgl.gov.cn/zxq/nmykj/202302/t20230210_29560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农产... 04-21
- 我市召开2025年海洋综... 04-21
- 江门市召开农村集体资产上... 04-21
- 全市智慧农业现场推进会议... 04-21
- 山东省薯类产业技术体系岗... 04-21
- 常熟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02-06
- 江苏省全面推进第三次全国... 02-06
- 九真山 02-06
- 描绘鱼米之乡兴化的和美共... 02-06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2024... 09-18
- 农业农村部公布“中国渔政... 04-29
- 延边州不断提高农业综合行... 04-21
- 解读:晋中市2024年秸... 04-20
- 2024年晋中市农业农村... 04-11
-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2024... 03-30
- 2024年市级以上惠民惠... 03-28
-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03-28
- 吉林省2024年放心农资... 03-27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