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2年6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理解和落实“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8号)精神,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影响,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打造长三角北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乡村振兴“淮安样板”,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更富有成效加快淮安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
对应省财政金融支农政策措施,我市提出了34条对应的具体细则。与省财政金融支农政策措施相比,我市“细则”结合淮安实际,对省财政金融支农政策措施逐条深化细化实化,每条具体政策措施在明确责任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着力提升政策获取便利度。
“细则”共34条,围绕提升财政金融支农质效、优先支持粮食油料生产信贷投放、加强生猪等“菜篮子”生产金融支持、全力满足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资金需求、拓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融资渠道、开辟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融资绿色通道、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水平、加快普及小农户普惠信用贷款、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能、打通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堵点、鼓励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健全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考核评估、强化部门统筹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协作交流等十六个方面提出了我市贯彻落实省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相关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政策,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645536/166519137575748Ziaj3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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