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做好农田排涝工作的通知
鲁农建字〔2022〕31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今年特别是入汛以来,区域强降雨频繁,全省降水量列1955年有降水统计资料以来历史同期首位,造成部分农田积水严重。为抓好农田排涝工作,确保田间作物正常生长和安全成熟,夺取全年农业丰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
当前国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外粮食供给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极端重要意义。当前我省仍处在防汛关键时期,局地强降雨频发,强降雨落区与前期强降雨落区重叠,极易造成农田内涝叠加,加重灾害影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农田排涝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农田排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行动,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以赴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迅速展开排查,及早排出农田内涝
要立即组织力量逐村排查,摸清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内涝底数。协调水利、应急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及农技人员会商研判,根据作物长势、积水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指导服务,因地制宜及时采取排涝措施,确保第一时间最大限度排出田间积水,努力实现“龙口夺粮”。对于积水程度较重的地块,要及时采取机械强排等措施,用最短时间排出田间积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对于积水程度较轻的地块,要及时挖沟排水,随时清理、疏浚排水沟渠,防止因田间积水造成农作物根腐病等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农田排涝设施
要结合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按照经济适用、满足需要的原则,加快农田排涝工程体系建设。对于2021年及以前尚未配套基础排涝设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要通过年度改造提升项目补足配齐,适当新建或改造排涝泵站、疏挖排水沟渠、维修排涝涵闸,特别是严重易涝地区要限期配套完善。对于2022年及以后年度的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要把基础排涝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要内容,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开展,积极组织保险机构与参保对象对接,做好查勘查验和理赔工作。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8/t20220816_4030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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