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支持农业农村有序复工复产纾困解难紧抓春季粮食播种生产进度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日前,我市出台加快分区域差异化复工复产、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等方面16条措施,支持农业农村有序复工复产纾困解难。
有序恢复农业生产服务行业经营
对无疫区和低风险区域,在采取相应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农业企业、种植大户、农民群众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耕作;有序恢复农资经营店、农机维修服务站等农业生产服务行业经营;支持粮食、蔬菜水果、畜禽肉蛋、畜禽饲料、屠宰加工等生产经营主体复工复产。
对封控、管控区域,鼓励支持种植大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互帮互助等托管服务,确保能按时开展春耕生产活动。
延伸农业生产绿色通道政策,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建设和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单位进入项目区进行勘测及施工,给予办理车辆“泉通行”、人员“白名单”。
及早按户发放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各县(市、区)要及早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按要求发放到户。收到市级及以上支持欠发达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资金,应在30日内兑现到位。
受疫情封控影响的镇、村,能按时完成春季粮食播种生产任务的,优先列入市级年度粮食生产工作奖励。对积极推广旱稻种植、菜粮轮作以及粮食播种面积超出任务的种粮大户,优先列入市级年度粮食“五新”技术示范基地给予扶持。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经营服务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市级“十佳”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资金周转困难可享免抵押短期贷款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经核准登记的农村经济组织法人,通过金融服务云平台申办“乡村振兴贷”。联合各农商银行、农信联社,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10万—100万元不等的免抵押基础授信。
对因疫情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各农商银行、农信联社结合实际情况,可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一年期免抵押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对贷款日期为2022年1月1日—6月30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核算市级财政贴息时,龙头企业不受年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限制,非龙头企业经营主体贴息上限由已付利息的70%提高到80%。
开通服务热线“点对点”解决问题
对建档立卡脱贫村、老区村、少数民族村和低收入村发展农业生产、乡村旅游、乡村物流、加工营销等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按不高于新增项目投资总额的60%予以扶持,最高扶持资金50万元。
鼓励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吸纳脱贫户、重点监测户就业,每带动一户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给予不高于5000元补助。
市县两级组建农业复工复产和农资经营、种植养殖大户、社会化服务等“1+3”工作专班,实行日报告和台账清单销号制度,开通农业生产服务热线(0595—22398973),对接农资、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涉及春耕各环节的农技专家,“点对点”及时解决复工复产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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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qz/202204/t20220418_58941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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