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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后水产养殖防灾减灾技术措施

时间:2022-06-29 来源:桂林农业信息港网站 作者:佚名

  

       近期桂林市连降暴雨和特大暴雨,多地发生洪涝灾害,给水产养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洪涝灾害对水产养殖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水位猛涨,设施受损,鱼虾逃逸、死亡;水温、pH值下降,鱼虾应激,溶氧下降,容易泛塘;鱼虾摄食减少,抵抗力下降,养殖环境污染,病害频发等方面。为降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防止灾后水生动物疫病暴发流行,养殖业主应有以下应对技术措施:

  一、抓紧修复设施

  首先要高度重视人身安全,防范洪水或地质次生灾害,特别是防止雷击、设施漏电、电线落水等引发的触电意外,参与抢险救灾时,要配备救生设施,避免危险操作。

  其次及时检查养殖设施设备设施,尽快修复电力、道路、水渠和房屋等基础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并恢复供电。及时抢修损毁的池埂、拦鱼设施、进排水系统、渔业机械等。对损失较轻的养殖区域,要对养殖设施、塘口堤坝、稻田养殖田埂等进行全面加固修复,清除水草等杂物。对被淹没的池塘及稻田养殖区,水位一旦回落,要抓紧抢修养殖设施,为补放苗种做准备。对池塘精养区,要及时整修进排水系统。与外河水位差较高的池塘,应回水减少水位差,防止倒埂逃鱼,并及时检查修补进排水口,防止渗漏,以防鱼类再次逃逸。

  二、防止疫病发生

      1、无害化处理:洪灾过后应及时打捞死鱼,迅速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将死鱼随便乱扔。无害化处理措施包括:深埋死鱼、集中高浓度消毒剂处理、集中高温处理(含焚烧)等。其中以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处理后再深埋1米以上最为有效。洪灾后,还应强化渔业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的意识,坚持对打捞死鱼的工具、器皿、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疫病暴发。

  2.坚持巡塘:要坚持早中晚巡塘,观察记录养殖鱼类的活动情况、摄食情况、体色情况、水质变化情况以及天气变化情况,做到勤观察、细分析。要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对突发疫情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防控、早处理。

  3、准确诊断科学用药:洪灾过后,养殖水体的生态失衡,水质不稳定,鱼体处于应激状态,很容易发生各种疾病。此时应特别注意对疾病的准确诊断与对症下药,切忌滥用药,杜绝使用违禁药,避免造成次生死鱼事故。传染性疾病防治措施:洪灾后容易出现出血病、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鳃霉病等,对此,可采取内服外用法防治。外用消毒一般可采用生石灰消毒水体,也可对养殖水域采用氯制剂(每亩每米水深200~300克)等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内服中草药,一般连喂3~5天。侵袭性疾病:一般来说寄生类病害的防治,往往要用药2次,否则寄生虫病害易反复发生。

  

  三、尽力恢复生产

  1.摸清存塘鱼量,做好鱼种补充。水退后可采用拉网检查或投喂饲料等方式,对养殖区域存塘情况进行检查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养殖计划,及时补放鱼种。如要实现当年上市,应遵循“稀养速成”原则,重新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效益好的品种进行养殖。对存塘鱼少的池塘,可进行清理后,选择当年生长快、见效快的品种;对存塘鱼较多的池塘,适当补放规格较大的鱼种,以增加放养密度;对池埂全部溃决的池塘则应排干水,经消毒剂彻底消毒后,养殖夏花鱼种,培育春季鱼种。苗种场应采用并塘或转移的方式,首先保存亲鱼和鱼种,以备来年使用。补充苗种、转塘、并塘时,要严格按照苗种转运操作规程进行,做好消毒防病工作,尽量减少鱼体损伤。

  2.调节改良水质。一是及时调节pH值,暴雨后,按每亩15~20千克生石灰向池塘中泼洒,有效调节池水pH值。二是洪水过后对水体要消毒,采用化学、物理方法调节和改善水质,如定期泼洒生石灰,每10~15天一次,每次用量每667立方米用生石灰10~15千克化水泼洒,或用碘制剂,按说明使用。采用生物或过滤方法净化水质,如在鱼池进水口设过滤池,过滤料用砂或木炭。及时换水、加水。适当延长增氧机运转时间,一般要求13:00-15:00和第二天凌晨开动增氧机,尤其下阵雨、无风、无光照的情况下要延长增氧机的开机时间。

  3.科学投喂饲料。因连续降雨和洪灾后,饲料易受潮和霉变,在投喂之前,要认真检查,避免投喂变质饲料。灾后水体浑浊,水质变瘦,水体中天然饵料生物量减少,加上养殖品种受到较强的应激影响,因此要投喂优质饲料,并在饲料中定期添加维生素C(每千克饲料用300~500毫克)、多糖、抗应激中草药等,每天一次,连喂5~7天。坚持“四定、四看、一检查”投饵法,即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看天气、看水色、看水产动物吃食、看水产动物活动,检查水下有无残渣剩饵。

   

  

  


原文链接:http://nyncj.guilin.gov.cn/zwb/zwbbsdt/202206/t20220622_2294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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