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农函〔2022〕23号)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B类)
尊敬的唐和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整治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草坪铲收需要带走表层土壤,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对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此类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问题,坚守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两条底线,采取积极措施整治耕地“非粮化”和撂荒。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专题调研20余次,指导县(区)、乡镇开展专项执法11次,截至5月底,全市整治耕地“非粮化”2.94万亩,其中整治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1357亩,有效释放农业发展空间,有力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正在开展的耕地现状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耕地“非粮化”和撂荒情况;研究出台《贺州市耕地“非粮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将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行为列入重点整治范围,按实事求是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多方联动,积极稳妥地分类制定处置方案,严格耕地农业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同时,建立耕地保护补贴、产业奖补等涉农惠农政策与耕地种植直接挂钩机制,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暂停发放相关补贴,形成“务农种粮才有补贴”的正确导向,增强农户爱惜土地、种好土地的自觉性。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予以支持,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和完善我们的各项工作。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zcwj/t1200598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政府举... 12-10
- 省住建厅在兰举办全省住房... 12-09
- 农业农村部与广西壮族自治... 12-09
- 塔里木大学副教授陈文到市... 12-03
- 韩俊会见越南农业与环境部... 12-01
- 市建筑市场中心召开东西部... 12-01
- 湖南省2025年建设工程... 11-28
- 关于北京市2025年第三... 11-27
- 白菜“种缘宴”从田间到餐... 11-27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