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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稳步发展和规范提升的通知

时间:2022-06-08 来源:临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暨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要求,扎实推动农民合作社稳步发展和规范提升,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一产高质量发展,发展一批生产经营类合作社。引导农户立足当地特色农业优势,围绕杂粮、中药材、干鲜果、设施蔬菜、马铃薯、花卉、淡水鱼等“特”“优”种养业基地,依托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生产类合作社。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让更多的农户愿意通过组建农民合作社,参与一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特”“优”农业发展。

  二、围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一批服务类合作社。鼓励农机户联合或吸纳新的农机户,积极组建农机类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耕、种、防、收等服务。鼓励支持引导农户围绕农资供应、粮食收贮、冷链物流等产前产后环节,积极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类合作社。鼓励农户围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房建设、手工业制造、绿化造林等乡村传统产业,组建融合发展类合作社,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乡村建设,承担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项目实施和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三、开展联合与合作,培育壮大一批单体社和联合社。针对我省农民合作社单体规模小、联合不紧、经营松散、品牌不强等问题,鼓励农民合作社吸纳更多小农户、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小农户合作层次和规模,实现产业和服务的规模化、现代化。鼓励同业或产业密切关联的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进行组织重构和资源整合,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鼓励各类农民合作社以产品、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以联合合作为目标成立联合社,搭平台建体系、拓市场促营销,促进融合发展。

  四、开展规范提升,培育一批典型示范社。加强登记管理,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利益分配,建立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鼓励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防范以农民合作社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深入推进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开展动态监测,培育一大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示范社。实施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农民合作社多种发展模式,探索形成整县域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方法路径。深化社企对接,拓展社企对接领域,组织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提供支持服务。

  五、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拿出真金白银的政策措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建立健全畅通便利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用好歇业制度。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数质并重、规范提升,避免“一刀切”。注重发现和挖掘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好典型,选树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带动农户脱贫致富。落实好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等政策要求。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1日

  图解:关于促进农民合作社稳步发展和规范提升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j.linfen.gov.cn/contents/15030/1100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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