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倡议书
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业主:
当前,我市正处新冠疫情防控非常时期。农时迫在眉睫,为抢抓春季农时,有序组织生产,积极为抗击疫情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向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业主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等不靠,积极自主组织开展春耕生产。扎实做好内部员工的摸排登记工作,监督员工做好自身科学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登记报备、监测审核,有序下田、分散耕作,分批开工、轮流上岗,加强防护、确保安全”的思路,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春耕生产活动。
二、竭尽所能,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克服生产保供面临的困难,及早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将疫情对生产经营影响降至最小。优先满足本县(市、区)、本地区市民群众“菜篮子”产品需要,坚决杜绝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生产标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三、及时对接,主动作为畅通产品销售渠道。主动与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开展产销对接,及时提供农产品信息,积极组织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各经营主体及生产单位如出现农产品调出和农资调运困难,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反映。
四、敢于担当,积极配合打好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各级农业经营主体要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科学防疫知识和疫情防控要求发送给农民、企业员工,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有条件的涉农主体要主动配合卫生防疫主管部门,利用各类农机具参与村居街道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广大农业经营主体与全市人民一道携起手来,勠力同心,众志成城,就一定能够排除万难、共克时艰,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实现目标。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
原文链接:http://nyncj.quanzhou.gov.cn/xxgk/gzdt/202204/t20220414_27170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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