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甘跨省交接水域打击非法捕捞司法协作、行刑衔接工作纵深推进
3月2日,为持续落实《川陕甘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四川省广元市、陕西省汉中市、甘肃省陇南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精神,广元市法院牵头川陕甘三省四地法院及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召开了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联合调研会。四川省高院环资庭庭长高峰一行,广元市法院、甘肃省陇南法院、陕西省宝鸡法院、汉中法院分管环资审判的院领导与业务庭室干警,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渔政干部参加会议,成铁中院受邀参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致辞,广元市法院介绍了嘉陵江上游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联合调研规划暨初步调研情况,陕西宝鸡、汉中,甘肃陇南法院就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行政和刑事司法衔接以及刑事法律适用难点、热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介绍了川陕甘跨省交界水域长江禁渔联合执法等情况。
会议指出,三省四市地域相邻、水域相通、生态趋同,秦岭南麓嘉陵江和白龙江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通过嘉陵江上游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联合调研,深入研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川陕甘司法实践中在犯罪手段、工具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区域差异,将推动建立相对统一的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环境修复标准和裁判尺度,构建形成协作区域内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落实“共抓大保护”长江区域新发展理念,加强嘉陵江上游生物多样性、水域生态功能保护。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取得实效,通过邀请一线办案法官、农业农村、渔业工作人员等座谈、访谈,结合现阶段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形成意见。要进一步拓展三省交接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深度和广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联合调查、督办、专门性问题咨询、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机制,构筑起长江“十年禁渔”省际交界区域铜墙铁壁。
会议要求,三省四地法院要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建立工作群,落实专人负责辖区内近三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数据统计、裁判文书收集、调研问题回复、座谈联系等工作。要创新实践,打造区域环资审判、执法监管协作“川陕甘”经验,研究提出嘉陵江上游流域类案审理、禁渔联合执法建议和对策,按时间节点完成调研安排,并按程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力争形成能够指导三省交界区域审判实践和协同治理的高质量调研成果转化。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2030717592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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