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至6月 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 广元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钓
坚持禁钓期天然水域禁止垂钓常态化巡查与开展广元市2022年“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相结合,抓紧制定广元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制度…… 3月14日,记者从广元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3月9日起实施后,我市立即制定并落实有关措施,努力遏制无序垂钓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现象。
目前,我市明确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全市天然水域均禁止垂钓。我市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市境内7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昭化区)、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利州区)、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川县)、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苍溪县)、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剑阁县)、东河上游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旺苍县)〕和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禁钓区。今后,广元市长江流域新建立的水生生物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禁钓区范围。
根据《办法》要求,我市提出: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列入《国家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种类不纳入钓获物管理,钓获外来物种不得放回天然水域,应立即无害化处理或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处置。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李宏介绍说,我市还规定,禁止钓获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如若误钓,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若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受伤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收容救护工作;禁止销售、收购禁捕水域钓获物及其制品,有交易行为的视为非法捕捞。
原文链接:http://nyncj.cngy.gov.cn/new/show/2022031517532790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农业农村部与湖南省政府举... 12-10
- 省住建厅在兰举办全省住房... 12-09
- 农业农村部与广西壮族自治... 12-09
- 塔里木大学副教授陈文到市... 12-03
- 韩俊会见越南农业与环境部... 12-01
- 市建筑市场中心召开东西部... 12-01
- 湖南省2025年建设工程... 11-28
- 关于北京市2025年第三... 11-27
- 白菜“种缘宴”从田间到餐... 11-27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