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安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一、起草依据
为切实提升农民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我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江苏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农业行政村开展培育工作,到2025年,全市共计划培育1300户。2035年,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
(二)标准要求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必须为具有当地户籍、长期生活在本行政村的农户,能够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主要职责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以及三农政策;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了解社情民意,反映农民法律需求,引导农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帮助指导解决法律问题。具体要求每个户主每年至少接受20个学时以上法律知识培训,至少参加3次以上法律知识测试,每次必须达到优秀等次。
(三)培育方案
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一个县(区)一张网,受训人员定点定位。开展县(区)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队子”活动,县(区)一个执法人员可以同时对应10个左右示范户。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培训模式,以定期集中培训方式为主,结合网络培训、一对一当面发放资料、解惑咨询等方式。集中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同时,各级法宣办统筹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普法讲师团等力量提供丰富的法治课程、法治服务,让示范户获得更多的法律培训。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等。突出涉农法律法规、十八大以来党的惠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
《关于印发淮安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66_337274/art/16409664/164264371971309TukUY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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