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职称评委会组织开展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授权批准,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职称评委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答辩评审工作。现将农艺系列和工程系列农机推广专业相关级别(副高级、中级)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及答辩人员范围
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农业系列和工程系列农机推广专业职称(副高级、中级),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2日(周五、六)
答辩地点:长春海航名门饭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501号,长春市人民大街与隆礼路交汇)。
三、答辩提交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
3.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字)(详见附件3)。
四、答辩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参加答辩人员要严格遵守答辩时间安排。上午参加答辩人员于当日7:00至7:30入闱,下午参加答辩人员于当日12:10至12:40入闱。不在规定时间入闱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 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5分钟。参评人员自述不超过2分钟,专家结合申报材料、专业领域和自述内容等进行提问,由参评人员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咨询电话:
评委会办事机构 0431-88905254
长春海航名门饭店 0431-80579999
附件:1.1月21日答辩人员名单 2.1月22日答辩人员名单
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201/t20220117_83786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农业农村部召开黄淮海秋播... 11-06
- 农业农村部与内蒙古自治区... 11-05
- 习近平继续出席亚太经合组... 11-03
- 我省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10-31
- 农业农村部应用新一批行政... 10-30
- 《全国“村字号”文体活动... 10-30
- 中国文明乡风大会“村BA... 10-30
-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夯... 10-30
- 农耕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 10-30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