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经自治区农艺专业高级、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农艺专业)、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农艺专业中初级、畜牧(兽医)专业高级、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畜牧、兽医专业)、畜牧(兽医)专业中初级7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604位同志通过了职称评审,6位同志通过了认定,现将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反映公示对象在学历、工作年限、业绩成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以便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并向举报者反馈。
农艺、农经专业: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2886853、0991-8551027
畜牧、兽医专业: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纪委
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8565451、0991-85692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邮编:830000
附件:1.2021年度自治区农艺专业高级职称、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农艺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1年自治区经济系列农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1年自治区农艺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4.2021年自治区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农艺专业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5.2021年自治区农艺专业特殊人才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6.2021年度自治区畜牧(兽医)专业高级职称、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畜牧、兽医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7.2021年自治区畜牧(兽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8.2021年自治区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畜牧(兽医)专业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9.2021年自治区畜牧(兽医)专业特殊人才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自治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12/b1d10c349ee748128f6da971a297a3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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