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改革,关系构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基础,对保障农民权益、完善乡村治理具有重大的意义。今年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收关之年,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今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要求及厅党组部署,自今年3月份起,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组织律师、会计师等专家团队,陆续赴海口、三亚、儋州、澄迈、洋浦等19个市县(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19个市县(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省级验收。
验收组共随机抽选了66个乡镇约200个行政村开展验收评估,并完成了近1400户村民的群众满意度入户问卷调查。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实地盘点、查看系统、入户访谈等方式,围绕七个方面内容进行详细研判:一是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更新及“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质量及外嫁女纠纷调处情况;三是股权设置量化及股权证发放情况;四是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及组织登记证书发放情况;五是产改各环节操作程序规范情况;六是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及保障情况;七是进村入户访谈及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情况,对照验收评分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分别给各市县党委和政府以正式文件反馈了验收结果和问题清单,要求限期内完成整改,确保顺利通过中央检查验收。
下一步,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将开展“回头看”整改督导,对问题较多、评分较低的市县重点检查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继续指导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助力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做贡献。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ywdt/zwdt/202111/t20211104_3086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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