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正高级和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厅直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黑人社函﹝2021﹞436号)精神,根据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现将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正高级和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正高级和省直中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调整为11月1日-11月5日,“职称申报管理平台”填报截止时间已顺延至11月5日。建议各地各单位于10月29日前联系预约受理审核材料的具体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2.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风险,学历破格人员的答辩形式将视学历破格申报实际人数确定,在11月6日-8日期间统一通过电话的方式另行告知。
3.受理材料期间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国外旅居史,或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前往材料受理现场;审核材料期间应佩戴普通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不近距离接触。
4.除上述内容外,其他事项均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农业系列正高级和省直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1103号)文件内容执行。相关文件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审”专栏及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
联系人:周鑫 卜庆威
联系电话:0451-82621974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110/t20211020_8238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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