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桥梁,是粮食生产和农业防灾救灾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力量。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好秋粮生产,确保口粮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全国农业防灾减灾和秋粮生产视频调度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摸清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将有助于精准调度、精准服务,是全面落实好农业防灾救灾、确保秋粮丰收到手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摸底工作,发挥基层农机管理人员作用,利用电话、网络、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调查了解当地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真实情况。
二、认真统计,确保数据质量。此次统计是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统计数据将作为谋划我省未来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开展农业生产和防灾救灾的重要参考。请各地根据《安徽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相关要求,认真统计辖区内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从事各种农机作业服务的主体)情况,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把握要求,按时汇总上报。各地按照《安徽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调查表》分类分项进行填写,并在表格中将当地规模较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满足附件1中主要农机数量合计大于20台、年作业面积大于1万亩、农机总价值大于200万元三个条件)用红色标注出来,在表格后备注规模较大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各县(市、区)完成调查表后,报所在市汇总成一张总表,以市为单位于9月3日前将调查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优中选优,报送典型案例。请各地择优报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本次报送的典型案例不得与2019年印发的《安徽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汇编(一)》中的案例重复。每市报送3-4个典型案例,报送要求和材料格式见附件2。
联系人:张昱;电话:0551-62617244;邮箱:ahnjglc@163.com。
附件:
2.“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报送相关要求.docx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情况调查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863831.html
- 农业农村部与内蒙古自治区... 11-05
- 习近平继续出席亚太经合组... 11-03
- 我省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 10-31
- 农业农村部应用新一批行政... 10-30
- 《全国“村字号”文体活动... 10-30
- 中国文明乡风大会“村BA... 10-30
- 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夯... 10-30
- 农耕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 10-30
- 中国文明乡风大会在延安举... 10-30
- 精品法治课 | 蝴蝶效应 08-19
- 筑牢自律防线,激发青春活... 08-19
- 以规章清理促立法质量提升... 08-19
- 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文读... 08-19
- 内蒙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 08-19
- 【大检动态】大武口区人民... 08-11
- 如何在乡村振兴上再加力?... 07-12
- 一图读懂|激活乡村土地生... 07-12
- 减少11项!《市场准入负... 07-12
- 致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于天...08-24
- 致中共袁州区委鲁旭东书记...06-28
- 致中共宜春市纪委王玮书记...06-28
- 致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王...07-02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06-16
- 关于调整2020年建国初...12-21
- 致滕州市荆河街道办事处党...07-01
- 致中共牡丹江市委马志勇书...05-22
- 致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牛俊雁...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