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举办涉渔乡镇渔船发证仪式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

8月13日,对于新湾渔民来说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部分符合监管要求的“三无”渔船有了一个新的名称——涉渔乡镇渔船。当日,虎门镇举办涉渔乡镇渔船发证仪式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会议。会上,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虎门镇农林水务局和新湾社区干部向渔民颁发了“涉渔乡镇渔船证书”。
据悉,2021年初,虎门镇根据《东莞市涉渔镇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备参考标准》和《虎门镇涉渔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指引》,对该镇户籍渔民的小型涉渔“生计”船舶(船长12米以下、主机功率小于44.1千瓦)进行核查,并按照“控增量、减存量”原则,对符合相关要求的船舶进行登记造册。经过具备资质机构的检测和一系列公示、审核等流程,虎门镇最终在130艘“三无”渔船中核定92艘为“涉渔乡镇船舶”。
会议现场向每一位渔民派发了《关于加强渔船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告知书》。新湾社区党委副书记吴永钊强调四点,一是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渔民若未接种疫苗,又无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一律不得出海作业。二是做好核酸检测。回港后,渔船必须到东莞市新湾渔港联合执勤点报告出海接触人员情况以及船上人员健康情况,出海时间达6日及以上人员,需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三是避免与境外人员接触、严禁海上违规收购境外鱼货行为。四是做好特殊情况应对处理。一旦船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自行隔离并做好治疗和防护,并第一时间报告各级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和属地网格化包船干部,及时就近回港,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随后,东莞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和虎门镇农林水务局分别作讲话,要求所有渔民在今后的渔业生产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严格遵守渔船操作规程,确保渔船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
来源:虎门农林水务局黄志辉
原文链接:http://nyncj.dg.gov.cn/zfxxgkml/qt/gzdt/content/post_3587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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