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梧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首次获得自治区政府督查激励
2021年8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108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3项奖励支持措施。
梧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在2020年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得了第三名的激励奖励,奖励资金300万用农田建设相关工作!
梧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主要通过以下做法:一是抓时间节点,部署安排突出“早”。注重早期介入、规划管理,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划任务实施,强调要深入项目选址实地,第一时间了解乡镇、村委建设需求意向并提前介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等过程,同时,在项目施工招投标时增加市农业农村局作为监督备案单位的许可,加快了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进行。二是抓措施落实,工作机制突出“实”。2020年疫情期间,在自治区提出复工复产的要求后,我市立即启动复工复产机制,提出“应复尽复”的工作目标,并落实复工“备案承诺制”,提高复工审批效率,督促各县(市、区)有序复工,使在建项目于三月中旬前全部恢复到正常施工水平。通过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名义发给县级一把手《致县(市、区)主要领导的信》的方式,通报该县(市、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度情况,形成一个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确保了项目按质按量完工。三是抓制度建设,项目管理突出“严”。认真组织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飞检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采取集中、日常、随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职责落实与建设项目的材料使用、工程建设情况是否与批复规划、签订合同一致。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项目实际建设符合审批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项目建设标准不降低。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建立《梧州市市级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为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作为职责部门将再接再厉,全力以赴认真履行职责,争先创优,使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zwdt/t97281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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