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农艺、农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农艺、农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水平,确保2021年农艺、农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近期拟开展自治区农艺、农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农艺专业(正高级、副高级)、农经专业高级经济师、自治区级单位农艺专业(中级、初级)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乡村振兴农业政策法规、生态农业发展、农业经济、农产品电子商务以及国内外农业新技术、新知识等。
三、报名渠道
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四、培训方式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承办,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完成所有网络课程并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管理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7月29日
(二)培训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8月15日
六、注意事项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信息之前需关注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公众账号(公众账号二维码在平台网页右下方),详细专业课培训继续教育报名流程及缴费方式关注继续教育基地“乌鲁木齐建设职业培训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
七、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
联系电话:0991-8879298、4610335;
QQ咨询群号:811367728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0991-8551027
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7/c2c29a9485944ac89a67b67ce0e0b2a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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