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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8-03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全省农业系统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2021年4至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能力验证考核情况

  (一)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84家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考核,通过考核66家(附件1),合格率78.5%,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

  (二)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82家农产品质检机构参加能力验证考核,通过考核68家(附件2),合格率82.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二、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原因

  此次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能力验证参数增加,考核难度提高。二是部分农业主管部门重视程度不够,人员和经费不足,简单应付,甚至没有参加能力验证工作;三是部分单位对能力验证考核准备不充分,仪器设备未调整至最佳状态,设备运行状态较差,检测结果差异较大;四是部分单位未能按标准方法处理样品,检测操作不规范;五是个别单位在色谱图积分时,积分参数设置不合理,导致计算结果偏差。

  三、整改要求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对此次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2个月整改期,认真分析本次考核不合格原因,总结考核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切实开展整改,于9月31日前形成整改报告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通知》(农办质〔2019〕32号)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做到“五有”“五不”(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队伍、有保障,定位不变、职能不弱、任务不减、效率不降、能力不退)。

  (二)加强安全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督促质检机构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检测机构相关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全面排查风险,各级质检机构要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气体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过程要作记录。三是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危险化学品特性,编制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配备适用的应急救援器材和消防设施。

  联系人:刘凯,电话:0851-85280922

  邮箱:gzncpjg@163.com

  附件:附件1:2021年贵州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表.docx

  附件2:2021年贵州省畜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情况表.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7/t20210730_69348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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