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兴机强农还需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6月-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展开全面执法检查。8月10日,本次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推动农机装备数量快速增长、农机作业面积不断扩大、农机化水平稳步提升,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实现由人力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力提高了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总体来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法律规定的主要制度和责任得到有效实施和压实,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大,科研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先进适用农机广泛应用,农机作业服务快速发展,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法律贯彻实施的实践也充分证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农情、兴机强农、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拥护的良法善法。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矛盾依然突出,主要表现为粮食与特色作物之间、农林牧渔各业之间、平原与丘陵山区之间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还不平衡;传统农机产能过剩与先进适用农机缺门断档问题并存,高品质、智能化、复合型农机装备有效供给还不充分;作物品种、种养方式和农机化结合还不紧密,农田作业条件与农机化生产还不协调等。
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是突出短板。农机行业整体研发能力较弱,核心技术有待突破,关键零部件依靠进口,基础材料和配套机具质量不过关,成为制约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瓶颈。
先进适用农机供需仍不匹配。农机装备供不适求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适用不同地力条件、不同生产领域的新机具有效供给不足;另一方面高耗能、低效率农机仍普遍使用,我国农机田间作业亩均动力配置是发达国家的五六倍,传统农机领域小马力、中低端产品扎堆。
农机作业服务扶持力度仍待加强。对推动农机作业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作业水平的政策扶持仍有待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不够,影响农机作业效益和农机使用效率。目前各地小规模自用型农机户较多,从事专业化服务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占比不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还需完善。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地方反映当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减少,与农民的实际购机需求相比出现一定缺口,一些地方则反映目前传统农机已趋于饱和、产出效益下降,农民购机意愿在降低。
农机监管服务水平尚待提升。面对农业农村各个领域农业机械装备的广泛使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需要严格落实。
原文链接:http://nw.changchun.gov.cn/xdny/njh/202008/t20200813_250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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